首页 > 安全生产 > 正文

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4-02-16 11:55:33   来源: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评论:0 点击: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阳政发【2013】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阳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阳政发【2013】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阳泉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为使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根据《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个五年规划刚要》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一是总体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十五”时期的年均143人减少到“十一五”时期的年均101人,减少42人、下降了29.37%;2008年,全市事故总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了100人以下。2010年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63%、69%、66%和46%。二是安全监管队伍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城区、矿区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初步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网络体系覆盖全市,使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安全生产制度不断完善。按照省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2009年初,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八项制度”。与此同时,创造性地制定了《应急救援联动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六项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奠定了基础。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卓有成效。2006年-2010年,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年”、“规范管理年”、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以及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累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近9.8万条,全市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杜绝了伤亡事故,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事故量持续下降。五是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投资80余万元,在阳泉电视台每天播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市安委会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契机,积极开展了法人代表“双向”承诺、安全宣传“八进”、万名职工代表安全专题巡查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万份,强化了全民安全意识。市安监局累计培训复训各类从业人员达6万余人次,并创办了阳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和《阳泉安全发展》杂志,营造了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六是应急救援管理有效规范。“十一五”期间,市政府逐年修订完善全市总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累计有71个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备案管理。市安委办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既磨合了机制、又锻炼了队伍,同时检验了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了应急能力。市安监局提出了重大危险源“七步走”工作法,申报登记了314家,填报数据率达到了97.5%,对已认定的20处重大危险源全部实行了公告公示和分级管理。
二、“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整体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不容乐观。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依然较大。2006年-2010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24起、死亡503人,平均每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5起、死亡101人,与全国发达地区平均水平相比,我市的生产安全事故仍呈高发态势。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2006年-2010年,全市各行业领域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7起、死亡92人,其中:重大事故3起、死亡36人,较大事故14起、死亡56人。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生在煤矿、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体系仍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装备水平低、手段较落后。部分基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为淡漠,安全作业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尚不规范。安全文化环境仍需改善。四是监督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安全监管与行政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管人、管事、管安全”的安全机制仍不健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不同层级监管的协同机制仍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尚需优化。五是安全生产投入仍显不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经费预算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基础性理论研究力量薄弱。部分企业仍然缺少安全防范设施、劳保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六是安全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化建设起步较晚,涉及面窄。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特别是我省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一是全市经济建设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大批新工程、新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现象和部分行业领域及局部地区安全生产事故会有所反弹。二是煤炭兼并重组整合后,新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得到完善和落实。三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全面推广应用将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四是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势必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会更加繁重。
三、“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实施“四大战略”和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清醒认识“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的科学判断,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科技支撑、应急救援、保障措施、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追究,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由持续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力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安全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事故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5.5%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0以下,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53以下,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全市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四、“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发展主要任务
以完善“六个体系”,提高“六个能力”为重点。
(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1、煤矿: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要加快对重组整合矿井的安全技术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现代化、本质安全矿井建设。2011年底,已经许可生产的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省级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矿井投产前至少达到省级二级标准。要逐步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抽采平衡”的目标。要以“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防治瓦斯体系,优化通风、防尘、防火三大系统布局,提高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治火灾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等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全力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到2013年在所有煤矿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到2015年所有煤矿实现标准化机械开采。
2、道路交通:要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为目标,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强化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探索驾校和机动车检测机构退出市场机制。要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强化源头和路面管控,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安全监管一体化。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科学评价建设项目建成后对道路交通环境的影响。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以事故多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防撞护墩等安全设施。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推行先进适用的交通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消防(火灾):积极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建设和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现场监控和火灾早期预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按照统一安排,完善市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改造,配备可视化调度平台,建立“消防眼”监控中心。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工作机制。要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灭火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齐消防通信装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消防队伍装备。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在人口5万以上、年GDP一亿元以上城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4、非煤矿山: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非煤矿矿山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项目“三同时”审批程序建设,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国家、省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地下矿山要大力推行双风机、双电源系统,继续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提高运输系统的可靠性;在地质构造复杂的矿山推行地压监测系统;推行采空区治理技术、帷幕注浆技术。露天矿山要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实行机械化铲装技术,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推行非电起爆系统,力争三项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100%。要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2013年底已经许可的非煤矿矿山、赤泥堆库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要加强对赤泥堆库、电厂灰渣库、排渣排土场以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
5、危险化学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准入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企业实施搬迁或改造;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产品和装备坚决予以关停。要突出规划意识,积极争取政府规划和建设本地区的化工园区和集中区域,推动旧企搬迁和新企“入园”工作。到2013年,新建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逐步进入交易市场。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到2013年,已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到2012年底,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全部配备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地下管道的安全监管。
6、烟花爆竹:要严格布点审查,规范经营条件,落实进货管理和监销管理制度,严禁购进和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严把外地烟花爆竹产品准入关,零售网点控制在100家以内;严防非法、劣质产品流入和上市销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2012年底已经许可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7、建筑施工: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2015年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合格”率达到100%;2015年底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5%和65%以上。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和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交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
8、民爆物品: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数量。深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9、工贸行业:深入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冶金、机械企业煤气回收使用、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实施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天然气危险区域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提高自动报警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5年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
10、职业健康:落实企业防治职业危害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及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到2015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强化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督促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作业场所环境。
11、其他方面: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加强铁路客运站和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完善铁路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建立铁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锅炉、压力管道及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高峰时段踩踏事故等。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培训,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平安农机”活动。要着力解决城市挡墙、护坡以及矸石山等方面监管主体缺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主体,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1、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级党委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适时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针对性地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和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权责明晰,统一协调。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应急救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工作体系。
2、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协调、指导、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内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状况,设立乡镇、街道安监站,到2014年底每个安监站必须配备3个以上执法监管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安监机构建设向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明确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在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市、县(区)要组建专职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全监管执法支队(大队),配齐与实际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相配套的人员和装备,到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并达到标准;建立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应急管理、冶金等工贸行业监管、安全许可、安全培训的专职科室,做到省、市、县上下对口、协调一致。推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它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市、县(区)要分别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在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保证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实训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定期实训覆盖率达到100%。
3、改善安全监管执法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基本配置要求。实施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完善各级农机管理机构专用执法及检测装备配置。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工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重点企业内部安全监控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构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支撑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建立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完善交通运输、消防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5、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基于企业风险评价基础上的分级监管机制,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反应型向现代主动应对型转变。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健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公告制度和企业安全诚信公告制度。及时公布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特大事故,工商、金融、保险、国土、电力等部门和机构,依法对列入“黑名单”的、诚信度排名靠后的企业实施必要的制裁和限制,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7、完善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将承诺范围从高危行业领域扩大到所有行业领域,将承诺方式从媒体单项承诺扩展到向社会、向职工“双向”承诺,将承诺次数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承诺延伸到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承诺,提高法人代表预防事故的自觉性。对没有履行承诺义务,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承诺事项兑现各种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完善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1、健全安全生产法制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和推行企业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适应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发展的安全技术标准。
2、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企业在安全投入、专业管理、技术装备升级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进而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促进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国有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3、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间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特大事故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及整改评估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推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机制。
(四)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1、全面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引导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单位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大力度推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与国家、省、市有关科研机构和实验室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学习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并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科技基础和研发情况,依托大型企业,逐步建立起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根本性转变。
2、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优先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要鼓励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
3、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4、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支撑机构。建设完善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调度统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执法检测等安全监管支撑机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到2015年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5、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发展安全装备制造业,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6、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促进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监督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加快建成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集中指挥和信息调度,实现快速、准确、及时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2、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基地、队伍、装备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反应迅速、统一指挥、规范运行、高效救援的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应急救援。依托阳泉市应急救援基地和大型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民爆企业,建设市级培训演练基地。建立以矿山救护、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以大型煤炭、化工等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引导、鼓励、扶持社区建立辅助应急救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按市场运作方式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作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充力量。
3、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数据库。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审核工作,形成衔接有序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规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数据库,做到资源共享、协调处置、综合调度,为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和科学决策创造条件。
(六)完善安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群防群治能力
1、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要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深刻领会“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内涵,每起事故都要倒查培训责任;要突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资格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高危企业要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突出抓好新进岗位和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要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家庭、进公交等“八进”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技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大力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的繁荣。
3、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白国周班组”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安全乡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五、“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程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一批纳入政府投资领域的重点项目,提升公共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带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
(一)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阳泉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步伐,建立健全覆盖阳泉及周边地区的应急救援网络。补充完善和分期配备一批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补充完善建立矿山安全培训暨应急救援实训实验基地。
(二)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覆盖市、县(区)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与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运行安全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全面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建设工程,在现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加大软件的升级改造力度,推进电子地图、动态监控、实时报警等功能建设,并建立完善市、县、企三级监控体系。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加快分级辨识力度,进一步落实监控、监管、检查有关责任人,真正变被动防范为源头管理。建设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统一调度指挥。建设完善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建设水库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水库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建设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实现民爆物品从生产到销售出库的动态流向监控。依托金质工程、金农工程,加强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全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标准,配备齐全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专用装备。建设完善市级市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信息调度统计、电子台帐、危险化学品登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支撑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实现安全生产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和有效救援,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安全生产支撑能力。
(四)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建设工程
对地下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实施综合治理,落实配套治理资金。对城市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进行搬迁或改造。消除电网中存在的“线树”、“线房”隐患。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以事故多发、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对隐患治理实行五到位,并进行效果评价。
(五)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系统建设工程
采用招标形式确定数家专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统一对不同类型高危行业企业的行业特性、就业人数、作业场所安全环境、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信息开展调查分析,进行危险识别,并选取一定的企业风险评估指标和方法,制定“阳泉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在此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估,为分级监管和保险费率浮动等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六)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全市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全市职业危害数据库。实施以防治矿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的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和以防范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及铅、镉等重金属为重点的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配备相应的专业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检测检验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七)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建设完善煤矿、非煤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在露天矿山推广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一体化爆破作业模式。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全部配备自动控制系统。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装置。
(八)安全乡村(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乡村(社区)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必需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为扎实开展创建安全乡村(社区)活动提供基础保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深入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安全乡村(社区)示范工程。到2015年底,全市乡村基本建成安全乡村,5%以上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国家安全社区。
六、“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过程中,提高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市、县(区)安全生产规划体系,以安全生产规划协调、统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规划、审批、实施、监管等一系列过程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通报和严格考核,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加大重特大、较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的、谎报瞒报迟报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安全生产专项与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按照上年度财政收入的2‰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先对列入安全生产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予以支持。要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机制,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事故预防基金,强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设。
(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与法制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评估、规划、宏观调控和指导监督,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与引领作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项目。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七、“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与考核
(一)规划实施
1、规划提出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
2、规划确定的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3、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属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
4、规划提出的隐患查治、危险源监控、全员培训、标准化等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二)规划考核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度公布一次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2、煤炭、公安、建设、交通、水务、质监、铁路、经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相关热词搜索:阳泉市 安全生产

上一篇:深圳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下一篇:重庆市南川区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