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04-12 10:57:35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沈建发〔2014〕43号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沈北新区安监局,市地铁建设指挥部:现将《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
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建发〔2014〕43号
沈建发〔2014〕43号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沈北新区安监局,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现将《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施工管理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沈阳市2014年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以厂房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以安全生产网格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行暗查暗访,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降低一般事故率,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为城市环境改善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控制指标
1. 遏制和降低一般事故率,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不超过2.0。
2. 建筑施工标准化活动达标率达到100%。
3.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达到100%,其中特级、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9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0%;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70%。
4. 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城区主要干道两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良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制定学习贯彻计划和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办法,对企业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继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三是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考核,研究制定本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规定,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四是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对各区、县(市)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五是认真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查处工作,对工作不力地区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实行督办约谈。
2.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建设。二是继续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提高起重机械管理水平。三是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带班、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塔式起重机械拆装单位备案等制度的有效实施。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督促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并定期开展督查和抽查工作,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五是试行施工现场安全总监制度和安全监理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四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查暗访和特殊时段、节假日期间安全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五是组织开展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的专项检查,试点安全监理制度,并逐步推广。
4.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春秋两季风干物燥,易发生火灾及冬期施工宿舍采暖易发生火灾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针对开复工时段、施工大忙时段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重点为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制定及论证情况,备案情况。四是基坑支护专项整治。针对汛期开展基坑支护专项整治。五是贯穿全年工作,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5. 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击力度和高压态势。二是以监管行动开展不力或安全管理薄弱的地区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三是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吊销的处罚。
6. 提高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使用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各业务子系统建设;二是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市场现场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利用网络建设,全面开展起重机械安拆、顶升等管理工作,继续落实起重机械黑匣子制度;四是在施工现场大门等位置设置可视探头,监控车辆出入夹带泥沙等。
7. 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开展201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监管;二是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对外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采用评价联系单办法通报给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据《沈阳市建设市场准入与违规处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管理达不到我市要求的企业清出沈阳建筑市场。
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号),制定落实《决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考核和延期工作。三是施工现场要利用市建委免费发放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影视片》、安全生产事故宣传画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四是结合实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库入库专家的教育培训,建立高支模等论证专家资格证制度。四是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五是继续开展进企业、进现场免费培训。全力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一是全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整治等工作,重点开展现场垃圾装袋、视频监控系统等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创城各项工作。今年是我市创城工作的验收年,要全力做好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区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按照职能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一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等管理工作;二是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施工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四是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分享到:
收藏